中储股份:公司所属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有房地产被征收并获取补偿
证券代码:600787 证券简称:中储股份 编号:临2019-09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有房地产 被征收并获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重要内容提示: . 简要内容:公司所属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有船厂路 178 号房地产已被政府 纳入征收范围。上海市徐汇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西岸开 发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梦中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黄浦江南延伸段 WS5 单元188S-F-1地块F2号楼中第1层到第14层所有办公用房约 17,700平方 米,作为实物安置补偿房产,除实物资产补偿外,还将给予上海沪南分公司 4,650万元征收补偿。 .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。 .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 .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。 .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。 一、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有船厂路 178 号房地产已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。为配 合政府工作,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所属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 有房地产被征收并获取补偿的议案》,同意上海沪南分公司所拥有船厂路178号房地产被 征收,上海市徐汇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西岸开发(集团)有限公司、 上海梦中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188S-F-1地块F2号楼中第1 层到第14层所有办公用房约17,700平方米,作为实物安置补偿房产,除实物资产补偿 外,还将给予上海沪南分公司4,650万元征收补偿。该议案表决结果为:赞成票10票、 反对票0票、弃权票0票,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。 二、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:上海市徐汇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: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南分公司 丙方:上海西岸开发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梦中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丁方:上海市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、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. 征收标的 1.1 根据征收公示的两清信息,乙方名下船厂路 178 号房地产位于征收范围内,区 政府于2014年11月27日作出《房屋征收决定》,编号为:徐府房征[2014]4号。该地块 地籍编号斜土街道107街坊7丘,土地面积约17,024.8平方米(约合25.56亩),其中, 出让商业用地面积 13,001平方米,划拨仓储用地 4,023.8平方米,以及地上建筑物, 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。 1.2本协议1.1条款所描述地块及建筑物为本协议征收标的。 1.3根据当前市场评估,经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“评估报告”,被征收房屋房地产 评估价值为约98,000万元。 2. 实物安置标的房产及相关权利 2.1甲、丙方将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 188S-F-1地块F2号楼中第1层到第14层 所有办公用房约17,700平方米,作为给予乙方的实物安置补偿房产(具体建筑面积、部 位以“F2楼各楼层建筑平面图”以及产权登记为准,无论误差多少,多不退少不补)。 2.2 丙方作为上述安置用房权利人,负责在本协议生效后,启动决策程序,在取得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,丙方将最晚在2020年5月1日前,将2.1条所述安置标的房产实 物移交乙方管理并正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,签署《房屋交接书》。 2.3 丙方取得大产证后,乙、丙双方应签订《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》以及互相依 法配合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,最晚在2021年3月1日之前完成乙方不动产权证的办理。 3. 征收土地及租赁损失补偿 3.1 鉴于乙方实际情况,结合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,在实物资产补偿外,甲方将给 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南分公司4,650万元征收补偿。 3.2 在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,将由甲方向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南分 公司支付650万元(大写:陆佰伍拾万元整)。 3.3 在本协议签订后在2020年3月31日前,由甲方向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沪南分公司支付2,000万元(大写:两仟万元整);在2021年3月31日前,由甲方向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南分公司支付剩余2,000万元(大写:两仟万元整)。 4. 违约责任 4.1 各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中的规定条款,或未按照本协议中条款的规定履行,均视 为违约。违约一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。 4.2 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时交出土地,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,向甲方支付每天8万元 的违约金,一直支付到乙方交出土地给甲方为止。 4.3 如因丙方原因,未按2.2项下的约定,将安置标的房产交付给乙方,丙方同意 每延迟一天,向乙方支付每天8万元的违约金,一直支付到丙方将安置标的房产交付给 乙方为止。 4.4 如因丙方原因,未能依法配合乙方按时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。丙方同意每迟延 一天,向乙方支付每天8万元的违约金,一直支付到丙方为乙方办理出不动产权证为止。 5. 其他事项 5.1 乙方在取得 2.1 条所述资产后,原则上应长期持有,不得随意转让。若确实需 要转让,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;若丙方不予回购,受让企业应得到徐汇区政府下设的商 务委认可同意后实施。 5.2 乙方承诺持有的2.1条款所述资产经营所产生的相应税收应落户徐汇区。 三、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,公司将获得安置补偿房产及4,650万元补偿,安置补偿房产价 值预计约为98,000万元左右。若本次征收及补偿依约顺利完成,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 度或以后年度的收入和净利润。该项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待达到 会计确认的条件后,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,理性投 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3日 中财网
![]() |